云南泛亞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組織6月份上半月供應武昆股份公司釩氮合金反向競價采購公告
一、競價時間
2016年5月26日 下午16:00~16:30
二、競價數(shù)量
單位: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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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chǎn)品名稱  | 
			
				 規(guī)格型號  | 
			
				 數(shù)量  | 
			
				 交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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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釩氮合金  | 
			
				 VN16 粒度:10-50mm  | 
			
				 10  | 
			
				 2016年6月15日前交完貨  | 
		
三、競價品種質量標準
符合標準編號:GB/T20567-2006(牌號: 釩氮合金VN16)標準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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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 
			
				 N  | 
			
				 C  | 
			
				 S  |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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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0-81.0  | 
			
				 14.0-18.0  | 
			
				 ≤6.0  | 
			
				 ≤0.10%  | 
			
				 ≤0.06%  | 
		
四、競價品種質量扣款標準
質量扣款按買賣合同條款執(zhí)行,具體內容見附件。
如有疑問,請咨詢:
泛亞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采購業(yè)務部:0871-68610490
五、供貨時間:2016年6月1日-6月15日
六、競價規(guī)則
1.起拍價格(價格口徑為一票到廠含稅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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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種  | 
			
				 安寧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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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釩氮合金  | 
			
				 85000元/噸  | 
		
2. 競價梯度
50元/梯度
3.成交原則
第一是低價優(yōu)先原則;
第二是時間優(yōu)先原則;
第三是采用無限自動延時;
第四是競價時間結束后最低價中選原則。
注:反向競價采用無限自動延時,啟動時間為截止時間前3分鐘,自動延時時間為3分鐘,延時次數(shù)為無限次。如16:30截止,16:27啟動自動延時,16:27~16:30期間無人報價則16:30結束;有人報價則延時3分鐘到16:33。16:30~16:33再有人報價,繼續(xù)延時到16:36。依此類推。
七、說明事項
1、交貨地點及結算:云南省安寧市武鋼集團昆明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安寧公司指定地點。
2、報價方式:按到廠一票結算方式報價。
3、結算方式:對本次競價成交的客戶,買方收到賣方增值稅發(fā)票后,次月支付貨款。
4、支付方式:支付六個月以內的商業(yè)承兌匯票。
	
6、競價監(jiān)督舉報電話:昆鋼紀檢監(jiān)察室0871-68604754
7、競價流程解釋權歸泛亞電子商務公司。
武鋼集團昆明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營銷及運營改善部代章) 2016年5月24日
買 賣 合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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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方:云南泛亞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 
			
				 簽訂地點:云南省安寧市昆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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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簽訂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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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賣方:  | 
			
				 合同編號:  | 
		
合同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fā)展,明確責任,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xié)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產(chǎn)品名稱、規(guī)格型號、生產(chǎn)廠家、數(shù)量、價格、交貨時間及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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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chǎn)品名稱、規(guī)格型號  | 
			
				 生產(chǎn)廠家  | 
			
				 數(shù)量  | 
			
				 單位  | 
			
				 單價(元)  | 
			
				 總價(元)  | 
			
				 交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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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釩氮合金 VN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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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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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6.15前交完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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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計(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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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總價(大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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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注:上述合同價格為含稅人民幣價格,增值稅稅率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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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質量要求、技術標準、賣方對質量負責的期限:
1、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GB/T20567-2006(牌號: 釩氮合金VN16)標準執(zhí)行,買方要求化學成分: V:77.0-81.0%, N:14.0-18.0% 、C≤6.0%, P≤0.06%,S≤0.10%,釩氮合金的表觀密度應不小于3.0g/cm3;
2、粒度(按每車計算)):10-50mm,小于10mm大于50mm部分分別不超過5%。
3、質保期:自賣方交貨完畢、買方投入使用之日起一個月。每批次發(fā)貨提供質量保證書。
第三條、交貨地點(即合同履行地):云南省安寧市武昆股份安寧分公司本部煉鋼現(xiàn)場。若賣方需買方提供倉庫物流服務,則需到現(xiàn)場與生產(chǎn)單位簽訂倉儲物流服務合同。
第四條、運輸方式、到達站及費用承擔: 賣方負責運輸,運雜費由賣方承擔。
第五條、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每個噸袋扣減重量2.5Kg;非買方責任發(fā)生的損毀由賣方承擔。
第六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1、包裝標準按鐵桶包裝交貨,每桶50 Kg或100Kg,外包裝上標注品名、牌號、生產(chǎn)廠家、重量等信息。發(fā)運過程中做好防泄漏措施;
2、包裝物由賣方提供,不回收,免包裝費。
第七條、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驗驗收標準按:貨到經(jīng)買方取樣化驗,根據(jù)第二、六條款判定。若初檢不合格,可于初驗結果出來三天內提出復檢,取備樣復檢,復檢費用由賣方承擔。如復檢不合格,按第八條款處理。數(shù)量以買方實際過磅(扣減包裝物)、驗收合格數(shù)量為準,異議期為驗貨(僅指數(shù)量驗收)后一個月內。
第八條、質量扣款及考核要求:扣款均為含稅。退貨所發(fā)生的費用由賣方承擔。
1、檢驗指標任意一項未達到GB/T20567-2006 (牌號: 釩氮合金VN16)標準,但達到GB/T20567-2006 (牌號: 釩氮合金VN12)標準的,供方可申請讓步接收或換貨。讓步接收的結算方式為合同單價的85%;供方要求換貨的,自接到買方通知之日起10日內將原貨物拉走,并在交貨期內將新一批貨物送達,換貨所發(fā)生的裝卸費、倉儲費、檢驗費由賣方承擔。
2、檢驗指標低于GB/T20567-2006 (牌號: 釩氮合金VN12)標準的一律退貨。退貨所發(fā)生的裝卸費、倉儲費、檢驗費由賣方承擔。
3、粒度(按每車計算):小于10mm或大于50mm部分,5%<粒度小于10mm部分<10%時,按(測定值-合同規(guī)定值)×計量凈重,計算扣量,粒度小于10mm部分>10%時,則退貨。5%<粒度大于50mm部分<10%時,按(測定值-合同規(guī)定值)×計量凈重,計算扣量,粒度大于50mm部分>10%時,則退貨。
4、如因賣方所供產(chǎn)品不合格,且無法按期將合格品供到,屬賣方原因造成買方必須使用該批貨物時,買方按合同單價的85%與賣方結算。
第九條、結算方式和期限:買方按判定結果或讓步接收扣款結果辦理驗收并出具結算憑證,賣方據(jù)此向賣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買方辦發(fā)票核銷理結算手續(xù);支付方式為買方收到賣方增值稅發(fā)票后次月支付六個月以內的商業(yè)承兌匯票。
第十條、違約責任:
1、賣方應按期交貨,否則,每逾期一天,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累計計算,該部分違約金不超過合同總價的5%;逾期交貨違約金達到前述上限仍不能交貨的,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買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由賣方承擔。
2、若賣方所供產(chǎn)品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技術標準,買方除可按合同法第111條及148條規(guī)定處理外,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給買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賣方還應賠償買方所受損失;
3、在約定期限內,供應量在合同約定數(shù)量±10%范圍內的,按照本合同結算價格結算;供應量超過合同約定數(shù)量10%時,超量部分買方可按當月及次月兩個月的硅錳合金結算價格相比的較低價結算或拒收;供應量不足合同約定數(shù)量的所欠部分超過10%的,全部已供貨部分按1000元/噸扣減考核;因采購方原因導致供應量不足或超量交貨的,不予考核。若在約定期間內,不履行供貨合同的,我司將其納入昆鋼鐵合金供應限制進廠名單,并扣除相應的保證金。
4、上述違約金,買方有權從應付給賣方的貨款中扣除或由賣方向買方另行支付;
5、其他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zhí)行。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糾紛,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在合同簽訂地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有效期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履行完畢時終止。
2、本合同一式五份,賣方執(zhí)一份,買方執(zhí)四份。
3、賣方若提供虛假發(fā)票,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貨一經(jīng)發(fā)出,賣方及時將發(fā)貨信息、裝車明細表、發(fā)出站名、時間通知買方。
5、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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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 方(簽章)  | 
			
				 賣 方(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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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名稱:云南泛亞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 
			
				 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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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地址:安寧市昆鋼物流園  | 
			
				 單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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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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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jīng)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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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lián)系電話/傳真:0871-68602863  | 
			
				 聯(lián)系電話/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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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昆鋼支行  | 
			
				 開戶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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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帳號:137231946383  | 
			
				 帳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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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稅納稅號:53018108041885  | 
			
				 增值稅納稅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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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郵政編碼:650302  | 
			
				 郵政編碼:  |